第七章
第七章—異端可憎的謬誤;丟尼修的神聖異象;以及他所領受的教會規條。
1. 這位丟尼修在寫給羅馬長老腓利門[1]的第三封關於洗禮的書信中,敘述了以下內容:「但我查考了異端的著作和傳統,我的心靈暫時被他們可憎的觀點玷污,但我從中受益,因為我獨自駁斥了他們,並且更加憎惡他們。
2. 當一位長老中的弟兄阻止我時,他擔心我會被他們邪惡的污穢所迷惑(因為那會玷污我的靈魂),—我也察覺到他說的是實話—一個從神而來的異象臨到我,並堅固了我。
3. 臨到我的話語命令我,清楚地說:『凡你手所能及的,盡管閱讀[2],因為你能夠糾正和驗證一切;這從起初就是你信心的緣由。』我領受這異象,認為它與使徒的話語相符,那話語對那些更堅強的人說:『要作熟練的兌換銀錢之人。』[3]
4. 接著,在談論了所有異端之後,他補充道:「我從我們蒙福的父[4]赫拉克拉斯[5]那裡領受了這條規矩和條例。因為那些從異端轉回的人,雖然他們曾背離教會—或者說他們並未背離,只是似乎與他們會面,卻被指控投靠了某些假教師—當他將他們逐出教會後,即使他們懇求,他也不會接納他們回來,直到他們公開報告了所有從對頭那裡聽到的事情;但那時他接納他們,而無需他們再次洗禮[6]。因為他們以前已經從他那裡領受了聖靈。」
5. 再次,在徹底討論了這個問題之後,他補充道:「我也得知這[7]並非僅在非洲引入的新做法,而是早在我們之前的眾主教時代,這個觀點就已在人口最稠密的教會中,以及在以哥念和新拿大[8]的弟兄會議中,以及許多其他地方被採納。我無法忍受推翻他們的決議,並使他們陷入爭執和紛擾。因為經上說[9]:『不可挪移你鄰舍的地界,那是你列祖所定的。』[10]
6. 他關於洗禮的第四封書信[11]是寫給羅馬的丟尼修[12]的,當時他還是一位長老,但不久之後就領受了那教會的主教職分。從亞歷山大的丟尼修對他的敘述中可以清楚看出,他也是一位博學而令人欽佩的人。在其他事情中,他這樣寫信給他,談到諾瓦圖斯:
腳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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腳註
[1] 關於這位腓利門,我們除了從本章所能收集到的信息之外,一無所知。關於丟尼修對異端重洗的立場,請參見上文第二章,註4;關於他關於該主題的其他書信,請參見第五章,註6。
[2] 丟尼修遵循這個異象,只是表明自己是他的老師奧利根的真正門徒,並展現了早期亞歷山大學派的真正精神。
[3] ὡς ἀποστολικῇ φωνῇ συντρέχον…γίνεσθε δόκιμοι τραπεζιται. 這句話,有時以這裡給出的簡短形式出現,有時作為一個較長句子的一部分(例如在亞歷山大的革利免《雜記》I. 28中,γίνεσθε δὲ δόκιμοι τραπεζιται, τὰ μὲν ἀποδοκιμ€ζοντες, τὸ δὲ καλὸν κατέχοντες),在教父的著作中頻繁出現。在某些情況下,它被引用(與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21、22節相關)為保羅的權威(在目前的情況下作為「使徒的話語」),在其他情況下則作為「聖經」(ᾑ γραφή,或 γέγραπται,或 θεῖος λόγος)的權威,在更多情況下則作為基督本人的話語。毫無疑問,基督確實說過這些話,而且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21、22節中所用的話語,也是基督在同一語境下說的。事實上,我們可以相當有信心地將這些話語視為基督真實的、正典之外的話語的一部分,這些話語在早期教會中廣為流傳。因此,我們不應像許多人那樣,將這些話語解釋為僅僅基於馬太福音二十五章12節及以後所記載的基督的話語,或基於前面提到的保羅的話語,而應將其視為主實際的言論。此外,自從雷施(Resch)對《未收錄的福音書》(Agrapha,或基督正典之外的話語)的整個主題進行了仔細討論之後,我們可以相當有信心地假設這些話語並非通過偽經福音書,也非僅僅通過口頭傳統,而是通過原始希伯來文的馬太福音傳給使徒後時代的,關於這本福音書,帕皮亞(Papias)和許多其他人都有提及,它很可能被視為一本前正典福音書,與「原始馬可福音」一起,是我們現今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的主要來源,並通過「原始馬可福音」成為我們現今馬可福音的來源之一。從這個角度來看,丟尼修引用的這些話語對我們來說具有極大的意義。它們(或同一句話的一部分)被教父們引用的頻率比任何其他《未收錄的福音書》都要高(雷施在第116頁及以後給出了69個例子)。它們的解釋,結合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21、22節中的話語,已由漢塞爾(Hänsel)在《研究與評論》(Studien und Kritiken),1836年,第170頁及以後,進行了非常令人滿意的討論。它們無疑意味著我們應該像熟練的兌換銀錢之人區分好壞錢幣一樣,檢驗並區分真假、善惡。關於這句話的完整討論,以及展示它在許多其他教父文獻中出現的例子,請參見阿爾弗雷德·雷施(Alfred Resch)的宏偉著作《未收錄的福音書:正典之外的福音書片段》(Agrapha: Aussercanonische Evangelienfragmente),收錄於格布哈特(Gebhardt)和哈納克(Harnack)的《文本與研究》(Texte und Untersuchungen),第五卷,第四冊,萊比錫,1889年;這是我們關於《未收錄的福音書》整個主題最完整和最令人滿意的討論。
[4] π€πα。根據蘇伊策(Suicer)的《詞庫》(Thesaurus),直到五世紀,西方所有主教都被尊稱為Papæ,作為一種榮譽標誌,儘管當時這個詞已經開始專指羅馬主教,但舊的用法在義大利以外的西方部分地區繼續存在,直到貴格利七世(公元1075年)禁止將這個名稱用於羅馬主教以外的任何人。在東方,這個詞長期以來被用作亞歷山大和羅馬主教的專有稱號(參見蘇伊策的《詞庫》和吉塞勒(Gieseler)的《教會歷史》,哈珀版,第一卷,第499頁)。
[5] 關於赫拉克拉斯,請參見第六卷,第三章,註2。
[6] 比較居普良寫給昆圖斯關於異端洗禮的書信(書信70,又稱71)。居普良在那裡採取了這裡所述的立場,即那些在教會中受洗,後來轉入異端,然後又回到教會的人,不應再次洗禮,而應僅通過按手禮接納。這當然絲毫沒有否定居普良和其他重洗異端者的立場,因為他們洗禮異端者並非因為他們是異端者,而是因為他們沒有領受真正的洗禮,甚至根本沒有領受任何洗禮,在他們看來,異端者不可能施予洗禮。因此,他們(如居普良在所提及的書信中所做的那樣)拒絕了「重洗」這個詞,否認他們「重」洗了任何人。
[7] 即那些只從教會團契之外的異端者手中領受洗禮的人的重洗(或者,如他們所說,洗禮)。
[8] 以哥念是呂高尼亞的主要城市,新拿大是弗里吉亞的一個城市。這裡提到的以哥念會議也由弗米利安(Firmilian)在他的《致居普良書信》第7和19節中提及(居普良書信74,又稱75)。從那封書信中我們得知,該會議有來自弗里吉亞、基利家、加拉太和其他國家的大主教參加,並且異端洗禮被完全拒絕。此外,我們得知弗米利安本人出席了該會議,並且該會議在他寫信之前很久就舉行了。這使我們將該會議的時間定在230年(關於弗米利安的日期,請參見上文第六卷,第二十六章,註3)和240年或250年之間。由於它在弗米利安寫作之前很久就舉行了,所以它不可能晚於240年。關於新拿大會議,我們一無所知。它很可能在同一時間舉行。參見赫費勒(Hefele)的《會議史》(Conciliengesch.)第一卷,第107頁及以後。丟尼修無疑正確地援引了古老的習俗來支持他所倡導的做法(參見上文第二章,註3)。
[9] φησί,即「聖經說」。
[10] 申命記十九章14節。
[11] 關於丟尼修關於洗禮的其他書信,請參見上文第五章,註6。
[12] 關於羅馬的丟尼修,請參見下文第二十七章,註2。